(一)消费税定义
消费税是对规定的消费品或者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中国现行的消费税是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
(二)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
(三)税目和税率
消费税共设有13个税目,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固定税额标准。具体税率如下:
1.烟
(1)卷烟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为56%, 70元以下的,税率为36%;
(2)雪茄烟,税率36%;
(3)烟丝,税率30%;
(4)卷烟批发环节11%加0.005元/支。
2.酒和酒精
(1)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或500毫升),比例税率20%;
(2)黄酒,税额240元/吨;
(3)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及以上的,税额250元/吨; 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税额220元/吨;
(4)其他酒,税率10%;
(5)酒精,税率5%.
3.化妆品,税率30%.
4.金、银、铂金首饰和钻石、钻石饰品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税率10%.
5.鞭炮、焰火,税率15%。
6.成品油
(1)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税率1.52元/升;
(2)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税率1.2元/升。
7.摩托车
(1)汽缸容量在250毫升,税率3%;
(2) 汽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税率10%。
8.小汽车
(1)乘用车
气缸容量1升以下,税率1%;
汽缸容量1.0升到1.5升的,税率3%;
汽缸容量1.5升到2.0升的,税率5%;
汽缸容量2.0升到2.5升的,税率9%;
汽缸容量2.5升到3.0升的,税率12%;
汽缸容量3.0升到4.0升的,税率25%;
汽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5%。
9.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10%。
10.高档手表,税率20%。
11.游艇,税率10%。
12.木质一次性筷子,税率5%。
13.实木地板,税率5%。
(四)计税方法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三种计税方法,具体计算公式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
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
从价计税征的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
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4.白酒采取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计税方法,其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