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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策法规 - 增值税 - 内容
法规名称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
颁布日期 2014-10-13
施行日期 2014-11-01
法规分类
适用范围
时 效 性 有效
失效日期
转发字号
转发说明
正  文
发布日期:2014/11/18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1087

为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二、本公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4内容同时废止。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doc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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