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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策法规 - 增值税 - 内容
法规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
颁布日期 2016-12-23
施行日期 2017-01-01
法规分类
适用范围
时 效 性 有效
失效日期
转发字号
转发说明
正  文
发布日期:2017/2/28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1055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税务总局决定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得增值税发票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陆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目录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增值税发票查验工作的宣传辅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增值税发票查验工作的顺利实施。 

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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