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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策法规 - 增值税 - 内容
法规名称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1号
颁布日期 2012-6-29
施行日期 2012-7-1
法规分类
适用范围
时 效 性 有效
失效日期
转发字号
转发说明
正  文
发布日期:2012/7/23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1113
现就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一)中“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增加3%征收率,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现行规定,选择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填报。
  二、各地税务机关应做好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宣传和培训辅导工作。
  三、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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