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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策法规 - 房产税 - 内容
法规名称 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字号 财税[2008]123号
颁布日期 2008-09-19
施行日期 2008-09-19
法规分类
适用范围
时 效 性 有效
失效日期
转发字号
转发说明
正  文
发布日期:2012/1/17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18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明确和规范加油站罩棚房产税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不追溯调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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