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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策法规 - 土地使用税 - 内容
法规名称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文件字号 长府发〔2007〕25号
颁布日期 2007-11-22
施行日期 2007-01-01
法规分类
适用范围
时 效 性 有效
失效日期
转发字号
转发说明
正  文
发布日期:2012/1/18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1863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吉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省政府批准,决定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我市土地纳税等级划分为9个等级。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分别为:一级地24元,二级地21元,三级地18元,四级地14元,五级地9元,六级地6元,七级地4元,八级地3元,九级地2元。
  三、临土地等级分界线的土地,按高等级的税额标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原长府发(2003)20号同时废止)。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长春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
  一、一级地范围
  (一)由长春火车站铁路线自凯旋路至亚泰大街一段,亚泰大街自铁路线至上海路一段,上海路自亚泰大街至通顺胡同一段,西五马路自通顺胡同至永春路一段,永春路,长春大街自永春路至大经路一段,大经路自长春大街至解放大路一段,解放大路自大经路至吉顺街一段,吉顺街,自由大路自吉顺街至工农大路一段,工农大路自新民广场至解放立交桥一段,解放大路自解放立交桥至建设街一段、建设街自解放大路至西安大路一段,西安大路自建设街至康平街一段,康平街自西安大路至西五条街一段,西五条街自康平街至白菊路一段,白菊路自西五条街至西三条街一段,西三条街全段、辽宁路自西三条街至西广大街一段,西广大街自辽宁路至长沈铁路一段围成的区域。
  (二)红旗街自工农大路至信义路一段。
  二、二级地范围
  (一)长沈铁路线自凯旋路至解放大路一段,解放大路自解放立交桥至建设街一段,建设街自解放大路至西安大路一段,西安大路自建设街至康平街一段,康平街自西安大路至西五条街一段,西五条街自康平街至白菊路一段,白菊路自西五条街至西三条街一段,西三条街全段,辽宁路自西三条街至西广大街一段,西广大街自辽宁路至长沈铁路线一段围成的区域。
  (二)由工农大路、延安大路、湖西路、红旗街围成的区域。
  (三)长春火车站长吉铁路线自亚泰大街至长利路一段,东九条街全段,小铁道街自东九条街至陕西路一段,陕西路自小铁道街至长通路一段,长通路自陕西路至长春大街一段,长春大街自长通路至亚泰大街一段,亚泰大街自长春大街至南湖大路一段,南湖大路自亚泰大街至工农大路一段,工农大路自人民大街自至自由大路一段,自由大路自工农大路至吉顺街一段,吉顺街,解放大路自吉顺街至大经路一段,大经路自解放大路至长春大街一段,长春大街自大经路至永春路一段,永春路自长春大街至西五马路一段,西五马路自永春路至通顺胡同一段,通顺胡同自西五马路至上海路一段,上海路自通顺胡同至亚泰大街一段,亚泰大街自上海路至长春火车站长吉铁路线一段围成的区域。
  (四)吉林大路自长春大桥至乐群大街一段。
  (五)东盛大街自东新路至岭东路一段。
  三、三级地范围
  (一)由西安大路、长沈铁路、工农大路、红旗街、湖西路、延安大路、宽平大路、正阳街围成的区域。
  (二)由台北大街、铁北四路、长春火车站北行铁路线之间围成的区域。
  (三)由小铁道街、长吉铁路线、伊通河、解放大路、亚泰大街、长春大街、长通路、陕西路围成的区域。
  (四)由南岭小街、东岭街、东岭南街、南湖大路、亚泰大街围成的区域。
  (五)人民大街自南湖大路至卫星路一段。
  (六)东风大街自春城大街至越野路一段。
  (七)西安大路自西安广场至西环城路一段。
  (八)远达大街自宜良路至惠工路一段。
  (九)惠工路自远达大街至四通路一段。
  (十)四通路。
  (十一)通安街。
  (十二)临河街吉林大路至自由大路一段。
  (十三)和顺街自东新路至双阳路一段。
  (十四)东新路自通安街至东盛大街一段。
  (十五)东盛大街自岭东路至自由大路一段。
  (十六)双阳区的云山街道办事处、平湖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双阳区经济开发区,奢岭印刷产业园区,奢岭油田厂区,亚泰水泥工业园厂区。
  四、四级地范围
  (一)由长新路、亚泰北街、台北大街、凯旋路围成的区域。
  (二)由铁北四路、东荣大路、东环城路、吉林东路、世纪大街、自由大路、仙台大街、卫星路、秦皇岛路、环城高速路、临河街规划路、临河街、南环城路、卫星路、硅谷大街、电台街、开运街、长青路、创业大街、奔驰路、长沈路、兴顺路、东风大街、安庆路、支农大街、西环城规划路、红领巾路、广安路南段、自立街,和平大街、南阳路、春城大街、西安大路、正阳街、春城大街、宽平大路、延安大路、工农大路、南湖大路、东岭南街、东岭街、南岭小街、亚泰大街、解放大路、伊通河、长吉铁路线、长哈铁路线围成的区域。
  (三)由新竹路、青荫路、长沈铁路、西安大路、基隆南街围成的区域。
  (四)双阳区的山河街道办事处(不含亚泰水泥工业园区)、奢岭街道办事处(不含奢岭印刷产业园区和奢岭油田厂区)所辖区域。
  五、五级地范围
  (一)由长新路、伊通河、东环城路、东荣大路、铁北四路、亚泰北街围成的区域。
  (二)由富民大路、红领巾路、西环城规划路、支农大街、安庆路、东风大街、兴顺路、长沈路、兴安路、东风大街、西湖大路围成的区域。
  (三)由柳影路、凯旋路、青冈路、长春火车站北行铁路线、长沈铁路线、青荫路、新竹路、基隆南街、西安大路、春城大街、南阳路、和平大街、自立街、西环城路、花莲路、青年路围成的区域。
  (四)由环城高速路、净月大街、金鑫街、银阜路、金宝街、净乙一路、金河街、长双公路、净月快速路、新城大街围成的区域。
  (五)由开运街、飞跃路、繁荣路、飞跃中路、开运街、奔驰路、创业大街、长青路、开运街、南湖大路、电台街、硅谷大街、卫星路、人民大街、南环城路、蔚山路、丙二十一路、102国道围成的区域。
  (六)由吉林东路、洋浦大街、南湖大路、世纪大街、卫星路、仙台大街、自由大路世纪大街围成的区域。
  六、六级地范围
  (一)由西环城路、北环城路、东环城路、伊通河、长新路、凯旋路、柳影路、青年路、花莲路围成的区域。
  (二)由东环城规划路、长兴街、洋浦大街、吉林东路、东环城路围成的区域。
  (三)由吉林东路、东方广场至长吉高速路收费站路段、环城高速路、新城大街、净月甲一路、临河西街、临河街、环城高速路、秦皇岛路、卫星路、世纪大街、东南湖大路、洋浦大街围成的区域。
  (四)由金河街、净乙二路、净月二环路、长双公路、净月大街围成的区域。
  (五)由102国道、丙二十一路、蔚山路、南环城路、临河街、环城高速路、西开运街、铁塔路围成的区域。
  (六)由迎宾路、兴隆路、西环城路围成的区域。
  (七)双阳区:鹿乡镇、齐家镇、双营乡(不含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
  七、七级地范围
  (一)环城高速路以内除一、二、三、四、五、六级地以外的其它区域。
  (二)兰家镇、兴隆山镇、富锋镇镇区范围内的区域。
  八、八级地范围
  环城高速路以外除五、六、七级地以外的各乡(镇)、村所在地区域。
  九、九级地范围
  环城高速路以外除五、六、七、八级地以外的区域。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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