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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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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关于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税种的公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0号
颁布日期 2013-04-26
施行日期 2013-06-01
法规分类
适用范围
时 效 性 有效
失效日期
转发字号
转发说明
正  文
发布日期:2013/5/20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1573
中澳双方税务主管当局代表经过协商,同意将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加的矿产资源租赁税(Mineral Resource Rent Tax)。该税种是澳大利亚根据其国内相关法案设立,以铁矿石项目和煤矿项目取得的利润为征税对象,与中澳税收协定税种范围条款澳方所列的石油资源租赁税实质相同。
  本公告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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