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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策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内容
法规名称 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件字号 财税〔2008〕115号
颁布日期 2008-08-20
施行日期 2008-08-20
法规分类
适用范围
时 效 性 有效
失效日期
转发字号
转发说明
正  文
发布日期:2012/1/18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127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2.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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