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公司简介 业务范围 政策法规 纳税指南 税收筹划 政策文件 相关下载 行业动态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营改增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资源税
 车辆购置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房产税
 车船税
 契税
 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环境保护税
 优惠政策
 征收管理
 发票
 税收协定
首页 - 政策法规 - 征收管理 - 内容
法规名称 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8号
颁布日期 2010-10-25
施行日期 2010-11-15
法规分类
适用范围
时 效 性 有效
失效日期
转发字号
转发说明
正  文
发布日期:2012/1/18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10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现将第六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纳入试点范围的物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按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执行。
  本公告自2010年11月15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六批)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打印】 字体大小:  阅读上一篇: 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 阅读下一篇: 关于调整大型环保及...
版权所有:中瑞岳华·吉林
主体单位名称: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吉林有限公司   ICP主体备案号:吉ICP备20220049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