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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
颁布日期 2012-6-14
施行日期 2012-8-1
法规分类
适用范围
时 效 性 有效
失效日期
转发字号
转发说明
正  文
发布日期:2012/6/25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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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纳税人负担,现将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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