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文】 一声锣响,创业板开板了,迎面扑来的,不是滚滚的社会财富,而是瞬间产生的100多个亿万富翁。中国股市几乎每天都在上演造富神话!更令人可叹的是,神话中还有神话—————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们获得的巨额财富不用纳税!这同工薪阶层几乎是有收入必纳税存在天壤之别。 1994年,国家为了扶持股市的发展,出台了“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15年来,中国股市几经沉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小板上市了,H股发行了,创业板也开板了。随着股市的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自然人成为上市公司的原始股股东,公司上市后大量抛售手中股票一夜暴富的神话不断出现。 15年来,唯一不变的是个人转让股票的税收政策! 出台这个政策的目的是鼓励普通投资者投资二级股票市场,促进股市的稳健发展,针对的对象是普通投资者。因为当时自然人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原始股股东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很少有自然人股东出售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暴富的现象。 近年来这种情况发生了逆转,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产生了庞大的“大小非”,其中就有不少自然人股东。近年来新上市公司同样存在“大小非”问题,更要命的是,在新上市公司的原始股股东中,不仅“小非”是自然人,“大非”是自然人的也比比皆是。 新上市公司的股东为什么喜欢以自然人的名义持股、上市?很简单,目的就是抛售股票的时候可以免去巨额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使出售股票所得成为纯粹的无税收入。这多爽啊! 他们爽了,可普通投资者惨了!因为是暂免征税,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怕夜长梦多,当股票一解禁,就疯狂地抛售,造成股市的巨幅震荡。因此暂免征税的政策不仅没有起到鼓励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长期持股、把公司做大做强的作用,相反却是他们疯狂抛售的一个原因。 从社会公平、公正的角度考量,对“大小非”自然人股东免税,造成了巨大的社会不公。工薪阶层辛苦劳作挣到的可怜收入要纳税,“大小非”一夜暴富凭什么不纳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的法人股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收入分配给股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非上市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要纳税。同样是企业股东,“大小非”凭什么不纳税? 也许有人会担心,对个人转让股票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会形成巨大的利空,造成股市的巨幅震荡。这种担心实际上成了“大小非”挟持政府的手段:你要敢调,我就大抛。 笔者认为,适当调整个人转让股票的税收政策,对“大小非”自然人股东出售股票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普通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继续免税,并不会对股市造成大的影响,相反却有可能起到遏制“大小非”疯狂抛售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