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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油气田企业开发煤层气 页岩气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
文件字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7号 |
颁布日期 |
2013-05-30 |
施行日期 |
2013-07-01 |
法规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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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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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 |
有效 |
失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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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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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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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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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6/26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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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油气田企业开发煤层气、页岩气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油气田企业从事煤层气、页岩气生产,以及为生产煤层气、页岩气提供生产性劳务,按照《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财税〔2009〕8号文件印发)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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