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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协定
首页 - 政策法规 - 税收协定 - 内容
法规名称 关于中日税收协定适用于日本新开征地方法人税的公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3号
颁布日期 2015-02-26
施行日期
法规分类
适用范围
时 效 性 有效
失效日期
转发字号
转发说明
正  文
发布日期:2015/7/21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1291

  中国和日本税务主管当局经过协商,同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适用于日方2014年10月1日新开征的地方法人税(the Local Corporation Tax),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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