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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关于发布2008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字号 发改高技〔2008〕3700号
颁布日期 2008-12-31
施行日期 2008-12-31
法规分类
适用范围
时 效 性 有效
失效日期
转发字号
转发说明
正  文
发布日期:2012/1/18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119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商务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鼓励并推动骨干和重点软件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发改高技〔2005〕2669号),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认定了2008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8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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